当前位置:首页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任何使用本网站系统的用户均应仔细阅读本声明,用户可选择不使用本网站系统,用户使用本网站系统的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1、除本网站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本网站发布系统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本网站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任何透过本网站的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均系用户自行发布,本网站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网站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本网站之意见。

4、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本网站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用户隐私免责声明

1、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本网站络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本网站络一定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网站络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本网站络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本网站络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2)遵从本网站络产品服务程序。
(3)保持维护本网站络的商标所有权。
(4)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5)本网站络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用户在此授权本网站络可以向其电子邮箱发送商业信息。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您、本网站络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本网站络。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南京生活网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南京金福房产中介有限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条 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南京金福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南京生活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或未授权的字体,图片,视频等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 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南京生活网网站要加强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七条 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八条 傅尊楠为本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做好本单位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第九条 网络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 ,南京生活网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南京生活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一)可向Internet公开的;

  (二)可向南京生活网公开的;

  (三)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四)可向本单位公开的;

  (五)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南京生活网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南京生活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非法或未授权的网络服务;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电话:025-5722 3968         15996396748 傅尊楠

               南京金福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2022.2.22